中外合作办学作为跨境教育合作的典型模式,其法律定义为经批准设立的中国教育机构与境外教育机构联合开展的教育活动。这种办学形式包含机构合作与项目合作两大类型,涵盖从本科到博士的完整教育层级。
办学类型 | 学历颁发 | 教学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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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机构 | 双学位证书 | 完整课程体系融合 |
合作办学项目 | 联合学位证书 | 模块化课程设置 |
完成学历教育的学生可获得中外双方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其效力等同于国内全日制学历。以西安交通利物浦大学为例,毕业生可获得中英双学位认证。
自20世纪90年代试点开展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已形成涵盖12大学科门类的教育体系。最新统计显示,经教育部审批的本科及以上办学项目已达1500余个,合作范围覆盖全球40余个教育发达国家。
所有项目均需通过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示,执行中外双导师制度,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接受教育部组织的办学评估,确保教学标准符合国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