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L-1A签证 | EB1-C移民 |
---|---|---|
身份性质 | 非移民工作签证 | 永久居留权 |
申请基础 | 跨国企业派遣 | 企业实体运营 |
跨国企业架构需满足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美国实体应具备实际经营场所与业务发展计划。经营场地面积需与业务规模相匹配,可通过租赁或购置方式获取。
需在境外企业连续担任管理职务满12个月,所在企业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企业年营业额宜达到百万美元级别,团队规模建议维持在30人以上配置。
免除语言能力证明要求,无需提交个人完税记录,对资金来源不做强制性说明。
需备齐母公司与美国实体关联证明、申请人任职文件、企业组织架构图等基础材料。所有公证文件需提供中英文对照版本,企业经营证明文件应包含完整的财务记录。
新设企业可享受12个月业务发展缓冲期,快速通道审批可在14个工作日内获得初步反馈。